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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布
2015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6/3/31   来源:明德促进会  浏览量:94

社会团体2015年度检查

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

2015年度

 

         

 

 

  1. 审计报告

  2. 审计报告附送

  1. 社会团体基本情况统计表

  2. 资产负债表

  3. 业务活动表

  4. 现金流量表

  5. 固定资产明细表

  6. 财务报表附注

  7. 分支(代表)机构基本情况

  1. 广东创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委托单位: 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

                        审计单位:广东创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箱:

        

        

        

        

     

        

    社会团体2015年度财务

                    报告文号:

    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以下简称为贵单位)财务报表,包括20151231的资产负债表,2015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单位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基本情况

    1、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登记证号社证字4401001156号,组织机构代码为353516336。登记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8月7日至2017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黄浩明,主要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向会员收费和社会捐赠,住所为广州市白云区黄园路马务联和工业区自编B区3栋305C号

         业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业务范围:开展优秀文化、健康理念的学习与推广,搭建公益服务平台,开展敬老、助残、济困等公益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 
        2、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未设立分支机构。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未对外投资。

    4、截至2015年12月31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共有单位会员8个,个人会员13个,经会员大会决议收取会费,会费标准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及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00元/人;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0.00元/人。

    5、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2015年末职工0.00其中: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人,其月人均工资为0.00元;工作人员0.00人,其月人均工资0.00元。

    四、财务状况

    1、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6,923.41 元其中:货币资金45,723.41 元,对外投资0.00 元,,应收款项1,200.00 元(其中应收账款1000.00元、其他应收款200.00元),固定资产原值0.00元,累计折旧0.00元,固定资产净值0.00元。

    2、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截止2015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为0.00元,其中:流动负债0.00元,长期负债0.00元,受托代理负债0.00元。

    3、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截止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额46,923.41 元,其中:限定性净资产0.00元,非限定性净资产46,923.41元。

    五、收支情况

    1、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2015度收入64,515.33元,其中:捐赠收入35,002.00 元,会费收入29,500.00元,提供服务收入0.00元,商品销售收入0.00元,政府补助收入0.00元,投资收益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2、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2015度费用0.00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0.00元,管理费用17,542.60 元,筹资费用0.00元,其他费用49.32元。

    六、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财务报表已经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的业务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广东创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会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以人民币元表述)

    1. 基本情况

          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以下简称“本社会团体”)于2015年8月7日经广州市民政局批准登记,发了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社团登记证书有效日期:自2015年8月7日至2017年1月8日。注册资金0.00万元,登记证号为社证字第4401001156号,组织机构代码为353516336,法定代表人:黄浩明。住所为广州市白云区黄园路马务联和工业区自编B区3栋305C号 。
          业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业务范围:开展优秀文化、健康理念的学习与推广,搭建公益服务平台,开展敬老、助残、济困等公益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社会团体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社会团体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

    3. 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制度:

      本社会团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 会计期间

      本社会团体以11日起12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记账本位币:

      本社会团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社会团体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社会团体会计年度内涉及的外币经营业务,按业务实际发生日(当月1 日)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年)末对货币性项目按月(年)末的市场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用途及性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或予以资本化

    6.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指本社会团体持有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

      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实际取得的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7. 坏账核算办法

      1)本社会团体的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的计提采用余额百分比法,坏账准备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年末数的比例提取。

      2本社会团体的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采用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0%

    1至2年

    0%

    2至3年

    0%

    3年以上

    0%

     

    3)本社会团体的坏账核算采用直接转销法,即:当应收款项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从应收账款中转销,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本社会团体的坏账确认标准: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1. 存货核算方法

    1. 存货分类:本社会团体存货包括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商品等。

    2. 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基金会材料、物资、商品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材料、物资、商品等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社会团体存货每年定期盘点一次。

    4.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原则:

      本社会团体在期末按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下年度可变现净值回升,应在原已确认的跌价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1.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 长期股权投资

      本社会团体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2. 长期债权投资

      本社会团体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债券投资按直线法计提利息及摊销债券折溢价。

    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本社会团体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按单项投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 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1.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

    2.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计算

      年限平均法(直线法)按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使用年限扣除残值率(原值的5%以内)确定其折旧率,年分类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

    5.00%

    4.75%-5.00%

    机器设备

    10

    5.00%

    9.5%-10.00%

    运输设备

    5年、4

    5.00%

    19.00%-25.00%

    电子设备

    5年、3

    5.00%

    19.00%-33.33%

    其他设备及工具

    5

    5.00%

    19.00%-20.00%

    1.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为长期或者永久保存的典藏等,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不必计提折旧。

    1.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

    2. 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办法:

      本社会团体对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各种无形资产在其有效期内按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土地使用权按20年摊销,软件按5年摊销专利权按10年摊销本年没有计提了减值准备 

    3. 受托代理资产

      受托代理资产是指本社会团体接受委托方委托从事受托代理业务而收到的资产。

    4. 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社会团体将其确认为负债,以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予以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予以反映:

    1. 该义务是本社会团体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 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确认原则

      资产或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利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受到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定或(和)用途限定,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为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的其他净资产,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2. 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照其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本社会团体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按已实现的收入记账,计入当期损益。

      本社会团体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区分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所形成的收入。

      销售商品,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换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照完工进度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会费收入,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如果一次性收取多年会费时,按照会费的实际所属年度分期确认收入。

      无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收入;附条件的捐赠或政府补助,在取得捐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但当本社会团体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应当根据需要偿还的金额确认一项负债和费用。

    3. 成本费用划分原则

      本社会团体支出按照其功能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等。

    1. 业务活动成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成本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2.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本社会团体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1. 负责人和职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的说明

    1. 本社会团体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姓名、工作单位、在本社会团体领取报酬的负责人数、领取报酬的金额

    理事姓名

    工作单位

    理事会职务

    是否在基金会领取报酬

    领取报酬金额

    黄浩明

    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

    会长

    0.00

    罗志强

    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

    副会长

    0.00

    叶陆

    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

    秘书长

    0.00

     

     

     

     

     

     

        2本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总数(含支付劳务费人数)、各部门职工数量、工资总额、人均工资(不含支付的劳务费)

    部门

    职工人数

    本年工资总额

    年人均工资额

    办公部

    0.00

    0.00

    0.00

    合计

    0.00

    0.00

    0.00

     

    1.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币种

    年初数

    年末数

    现金

    人民币

    0.00

    5,641.00

    银行存款

    人民币

    0.00

    40,082.41

    合计

     

    0.00

    45,723.41

        2、应收款项

        1)应收款项账龄:

    账龄

    年初数

    占比例

    年末数

    占比例

    1年以内

    0.00

    100%

    1,200.00

    100%

    账面余额合计

    0.00

    100%

    1,200.00

    100%

    2)应收款项主要客户:

    客户名称

    年初数

    占比例

    年末数

    占比例

    冯香菊

    0.00

    100%

    1,000.00

    83.33%

    黄浩明

    0.00

    100%

    200.00

    16.67%

    3、净资产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数

    1.限定性净资产

    0.00

    0.00

    0.00

    0.00

    2.非限定性净资产

    0.00

    46,923.41

    0.00

    46,923.41

    合计

    0.00

    46,923.41

    0.00

    46,923.41

    4、收入

    项目

    非限定性本年发生额

    限定性本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合计

    非限定性上年发生额

    限定性上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合计

    捐赠收入

    35,002.00

    0.00

    35,002.00

    0.00

    0.00

    0.00

    会费收入

    29,500.00

    0.00

    29,500.00

    0.00

    0.00

    0.00

    其他收入

    13.33

    0.00

    13.33

    0.00

    0.00

    0.00

    合计

    64,515.33

    0.00

    64.515.33

    0.00

    0.00

    0.00

    5、管理费用

    项目

    非限定性本年发生额

    限定性本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合计

    非限定性上年发生额

    限定性上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合计

    服务费

    200.00

    0.00

    200.00

    0.00

    0.00

    0.00

    办公费

    4,314.50

    0.00

    4,314.50

    0.00

    0.00

    0.00

    电话费

    747.10

    0.00

    747.10

    0.00

    0.00

    0.00

    交通费

    100.00

    0.00

    100.00

    0.00

    0.00

    0.00

    住宿费

    1,242.00

    0.00

    1,242.00

    0.00

    0.00

    0.00

    餐费

    398.00

    0.00

    398.00

    0.00

    0.00

    0.00

    开班费

    2,394.00

    0.00

    2,394.00

    0.00

    0.00

    0.00

    劳保费

    1,900.00

    0.00

    1,900.00

    0.00

    0.00

    0.00

    补贴费

    3,000.00

    0.00

    3,000.00

    0.00

    0.00

    0.00

    汽车使用费

    3,247.00

    0.00

    3,247.00

    0.00

    0.00

    0.00

    合计

    17,542.60

    0.00

    17,542.60

    0.00

    0.00

    0.00

    6、其他费用

    项目

    非限定性本年发生额

    限定性本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合计

    非限定性上年发生额

    限定性上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合计

    利息收入

    -30.68

    0.00

    -30.68

    0.00

    0.00

    0.00

    手续费

    80.00

    0.00

    80.00

    0.00

    0.00

    0.00

    合计

    49.32

    0.00

    49.32

    0.00

    0.00

    0.00

     

    1. 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0.00元

    2. 净资产变动额:

      2015年度净资产变动额为46,923.41元。收入合计64,515.33, 费用合计17,542.60元,  净资产变动额为收入合计减去费用合计,净资产变动额(若为净资产减少额,以“-”反映)46,923.41元。

      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年初数0.00元,年末数46,923.41元,净资产增加(若为净资产减少额,以“-”反映)46,923.41元,比2014年度净资产变动额相差46,923.41 元

    3. 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本社会团体无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

    4. 受托代理业务情况的说明

      本社会团体无受托代理业务

    5. 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本社会团体无重大资产减值情况

    6. 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说明

      本社会团体无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

    7. 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本社会团体无接受劳务捐赠情况

    8. 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本社会团体无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

    9.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

      本社会团体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10.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社会团体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上述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有关附注,系我们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

       

    社会团体名称: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

    社会团体负责人:(签字)

    社会团体财务负责人:(签字)

     

     

    日期:2016年2月29日

    日期:2016年2月29日

                                 广州市明德传统文化促进会
                                      O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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